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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早迷迷糊糊睡醒便看到大順睜著他的車燈眼看著我
“幹嘛呀~嚇死我了(白眼)”
”哈哈哈哈(很得意)~我就是在看妳啥時會醒“
看他嬉皮笑臉的樣子 突然心裡大起底 “我到底怎麼愛上這傢伙 又決定嫁給他的啊?!”
~~~~畫面淡出來到2011年 我們從舊金山某間club跳完舞離開~~~~
“我腳超酸的!”
“真的很佩服你們女生,怎麼有辦法穿這麼高跳舞呢?”
“所以呢,我打算把他們脫了!你介意嗎?”
“當然不會,妳舒服就好!那我也脫了!“
”哈哈哈,你確定嗎?很丟臉耶!“
”怎麼可以讓我女伴自己赤腳逛大街咧?要丟臉就一起囉!妳跟著我的腳步走 小心不要踩到碎片“
”哈哈哈哈哈~~腳好涼唷!這樣走一走還可以去腳氣耶!!“
”哈哈哈哈哈!!“
然後他就把鞋子脫了。
然後我就愛上他了。
和我在一起時不介意做丟臉的事還不夠
我要的就是會陪我一起做丟臉的事 並且還能自得其樂沈醉在我們的小快樂裡的人哪!
~~~~場景再回到今早床上~~~~
看樣子 只要這傢伙在我身邊 就會有數不完的不經意 和非地球理論的對話在我生活中每日上演
我挺習慣的了
也挺享受的。
文末管不住嘴爆料:
#這張照片傳回台灣我媽手上時
她興奮地跑去跟我老爸說
”快看哪~~你女兒跟強尼戴普在一起耶!!“==
$我身上穿的這間戰袍 以經過好幾手到現在功成身退回衣櫥養老去了
身材也回不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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